关于做好2015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7-10-18 点击数: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按照河北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予以转发。

本次评估范围为2012年以前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请相关流动站按照通知要求,1月14日前完成有关材料的填报,并做好省博管办实地检查的准备工作。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附件2:评估电子材料

附件3:博士后评估系统使用相关说明

河北大学博管办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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