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按照河北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予以转发。
本次评估范围为2012年以前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请相关流动站按照通知要求,1月14日前完成有关材料的填报,并做好省博管办实地检查的准备工作。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附件2:评估电子材料
附件3:博士后评估系统使用相关说明
河北大学博管办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