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分别共建的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河北省唯一入选“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的高校。
学校前身是1921年法国天主教耶稣会创办的天津工商大学,其后历经天津工商学院、津沽大学、天津师范学院、天津师范大学等几个时期,1960年改建为综合性大学并定名河北大学,1970年由天津迁至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定。2000年,河北省技术监督学校并入河北大学。2005年,河北省职工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并入河北大学。
学校占地2500亩,有本部、新校区和医学部等校区,建筑面积112万平方米。学校设有31个二级学院(含独立学院),各类在籍学生7万余人。现有专任教师1848人,其中,院士、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杰青、国家教学名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贴专家等国家级专家50多人。学校学科齐全,分布在除军事学外的十二大学科门类,现有90个本科专业;19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河北省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4个、河北省重点学科19个;建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基地)、工程实验室13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心)16个,河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与央企共建重点实验室2个;拥有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特色专业等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14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等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1个,以及省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112个。学校还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中国延安精神教育基地。
在新的发展阶段,河北大学将紧紧抓住“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入选高校这一历史机遇,继续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加快“有特色、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建设进程,建校百年时,实现“国内著名、国际知名”综合性大学的发展目标。
1.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科技创新人才或创业人才;
2.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讲座教授或特聘教授;
4.国家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等国家级科研平台首席专家、国家级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
5.入选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和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奖励计划”的创新团队带头人;
6.海外著名大学教授、海外著名研究机构相当于教授水平的专家;
(1)入选国家“青年千人计划”的科技创新人才或创业人才;
(2)海外著名大学副教授、海外著名研究机构相当于副教授水平的专家;
(2)近五年以第一获奖人获得省部级科研二等奖以上奖励,或科研业绩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理工学科:主持1项国家级课题,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被SCI、EI检索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二区以上论文不少于2篇;
——医学学科:主持1项国家级课题,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被SCI、EI检索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二区以上论文不少于2篇;
——社会科学学科:主持1项国家级课题,且以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在本研究领域专业类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2)近五年以第一获奖人获得省部级科研三等奖以上奖励,或科研业绩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理工学科:主持1项国家级课题,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被SCI、EI检索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二区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
——医学学科:主持1项国家级课题,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被SCI、EI检索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二区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
——社会科学学科:主持1项国家级课题,或以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本研究领域专业类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理工学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被SCI、EI检索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二区以上论文不少于2篇或一区论文不少于1篇;
——社会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在SSCI、CSSCI来源期刊(包括集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本研究领域专业类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强特学科和河北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学科包括:历史学、光学工程、化学、生物学、中国语言文学。
——理工学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被SCI、EI检索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二区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
——医学学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被SCI、EI检索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二区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
——社会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在SSCI、CSSCI来源期刊(包括集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本研究领域专业类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不含被强特学科和河北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学科所覆盖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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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五年科研业绩成果应满足: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被SCI、EI检索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SSCI、CSSCI来源期刊(包括集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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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00万科研启动费,根据科研规划提供科研平台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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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工】300万科研启动费,根据科研规划提供科研平台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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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工】200万科研启动费,根据科研规划提供科研平台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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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研究基地等国家级科研平台首席专家,国家重大项目主持人
| 【理工】200万科研启动费,根据科研规划提供科研平台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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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和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奖励计划”的创新团队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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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著名大学的教授或海外著名研究机构相当于教授水平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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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工】100万科研启动费,根据科研规划提供科研平台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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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著名大学的副教授或海外著名研究机构相当于副教授水平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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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100万科研启动费,根据科研规划提供科研平台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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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职在岗工作的时间按12个月计算,引进的国外高层次人才全职在岗工作时间按9个月计算。
2.上述引进人才享受年薪或岗位津贴的,须完成约定的年度教学科研工作量,不再享受除高端成果奖励以外的其他报酬。
3.学术骨干和优秀博士的科研启动费根据其近五年的业绩成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
4.上述引进人才的服务年限不少于八年,实行聘期管理,四年一个聘期,聘期考核合格予以续聘,聘期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或予以低聘;服务期限届满予以续聘的,待遇另议。
5.符合上述引进条件的,经征求所在学科各位教授和副教授的意见后,院长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同意引进的,报学校人才工作小组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报学校研究确定。
6.达到引进条件的优秀博士可根据其业绩成果按职称评审条件低职高聘为副教授岗位,特别优秀的可低职高聘为教授岗位。
7.特殊人才的薪酬待遇、科研经费和安家费由人才领导小组根据业绩成果和科研规划研究确定。
1.河北大学2015年优秀博士招聘需求计划(见附件1)
2.河北大学2015年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招聘需求计划(见附件2)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职称职务情况,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习成绩证明)。
2.科研成果情况:包括已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情况,已结项或在研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南院主教学楼704室,邮政编码:07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