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申请
博士毕业生向合作导师提出进站申请,经合作导师考察同意后,由合作导师向流动站工作小组提交推荐进站申请。
二、资格审查
流动站工作小组按照学校博士后招收的基本条件和本单位招收的具体条件,对申请入站的博士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商定在站任务与出站条件。进站师资博士后的,参照引进人才进行考核。
三、资格复核
博管办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条件复核,并按要求组织申请人进行心理测试和体检。
四、审批
一般由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批,如有特殊情况,提交博士后管委会会议研究决定。进站师资博士后的,提交学校人才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五、进站
博管办负责进站博士后的协议签订和上级报批工作,为进站博士后建立博士后档案。外籍博士后还须按规定办理来华工作、居住等相关手续。